6月3日下午,学校在图书馆8B115报告厅召开2024年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答辩评审会。校党委书记赵茂程、校长勇强任评审组组长。评审专家、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勇强主持。
分组答辩前的专家会上,赵茂程指出,重大标志性成果不仅是高校和学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能力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高校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方面。实施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是学校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自2019年实施以来,已立项培育176个项目,结题验收62项。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重大标志性成果上仍有待突破,需要进一步优化项目设置和完善培育办法,加强监督和指导,发挥高校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中的地位和价值,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勇强进一步强调了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他要求,每位专家本着"科学评议、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他指出,评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优中选优,对基础好、方向明、路径清的项目,要给予大力扶持。同时,也恳请各位专家多提宝贵意见,为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重要建议。
此次答辩评审设党建思政类、项目人才类、教学成果类、科研成果类四个评审组。在分组答辩会上,46个项目申请负责人按照要求逐一汇报,经答辩评审、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拟立项2024年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29项,含党建思政类6项,教学成果类4项,科研成果类6项,平台、科研项目、人才工程及成果转化类1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