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南林委 〔2018〕76号
关于2018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南林委〔2018〕4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各单位各部门2018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分组
第一组: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18个教学院(部)以及淮安校区、南方学院、竹类研究所、机电产品包装生物质材料中心共22个教学科研单位。
第二组:党群、行政部门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创新创业学院,保卫部(处),校工会,校团委,机关党委。
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技处、科技开发服务部,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服务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含下蜀林场、工程培训中心)、白马基地建设办公室,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离退休工作处,教学评估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共27个部门(单位)。
第三组:直属单位
图书馆,期刊编辑部,校友工作办公室、学校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资产经营公司,博物馆(筹)、档案馆,招标办公室,信息中心,现代分析测试中心共8个单位。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办法
(一)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部分。党建工作按《南京林业大学学院级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业务工作缺少考核项(指标)的单位,参照“南林委〔2018〕49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对缺项的考核指标项,该项量化考核得分按照民主测评得分排序与有该项得分的教学单位实际得分排序相当,计算相应分值”。
(二)党群、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考核作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部。作风建设按《南京林业大学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办法》进行。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为工作指标认定、书面总结、业绩量化考核、民主测评、等级评定、公示和结果反馈等。
(一)党群、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报送本年度两项核心工作与主要工作(2018年12月28日~1月4日)
35个部门(单位)中,年初签订《2018年度职能部门重点工作责任书》的有17个,尚有18个没有签订《责任书》。
1、已签订《责任书》的部门(单位),两项核心工作与五项主要工作依据《责任书》内容进行确定。
2、未签订《责任书》部门(单位),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确定两项核心工作和五项主要工作,由分管校领导审阅后报考核办。
(二)填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1月5日~1月14日)
1、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年度教学单位绩效目标责任书》、“高水平大学建设其他任务指标”,据实填写《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附件1)。
2、党群、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根据《年度机关部门(单位)目标责任书》,据实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年度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附件2)。
各单位于2019年1月14日下班前将报告书纸质稿和电子稿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考核办,报告书中所有数据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三)业绩量化考核(2019年1月15日~ 1月20日)
1、各职能部门分别对各教学单位填报的《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所涉及的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提交考核办进行业绩量化打分。
2、考核办负责对党群、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填报的《南京林业大学年度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再经考核领导小组量化打分。
(四)民主测评(2019年1月18日~1月20日)
学校召开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测评大会。各单位(部门)就一年来的党建工作、作风建设、业务工作及下一年度计划分别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测评打分。
考核工作办公室按照相应权重,对民主测评情况进行汇总计算。
汇报时间:第一组各单位不超过7分钟,第二、三组各部门(单位)不超过5分钟(其中实验室与基地处、白马基地建设办公室不超过7分钟)。
会议时间:1月18日至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须于1月17日17:00前将汇报PPT发至考核办邮箱。
会议地点:教学五楼学术报告厅。
出席测评大会人员范围: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处级领导干部,省政府参事、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主委和侨联、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学归国人员联谊会主要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在党代会、教代会代表中产生)。
民主测评权重设置: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占40%,处级领导干部占40%,其他人员占20%。
(五)等级评定
考核办对各单位(部门)业绩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汇总,获得各单位(部门)考核总得分。
考核办依据考核总得分、党建工作或作风建设、重要绩效或核心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各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结果,按三组分别给出排序及等级建议。
考核领导小组在核定汇总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等级建议方案,报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六)公示
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名单在校园网站公示。
(七)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反馈。
四、有关事项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目标考核工作,认真总结年度工作,精心制作汇报PPT,并做好测评参会人员的与会工作。
以上各阶段材料上报考核办分别为:
第一组报至:
地址:老图书馆318;
联系电话:85427961;
联系人:华江峰;
E-mail:853591352@qq.com。
第二、三组报至:
地址:老图书馆419;
联系电话:85428867;
联系人:唐 萍;
E-mail:jgdw@njfu.edu.cn。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
2、《南京林业大学年度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书》
3、《南京林业大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