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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学科、优势学科”等经费资助研究生出国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19-04-22    点击次数:

1.研究生及导师认真阅读《南京林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经费资助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附件1) 。

2.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请—出国项目申请),提交出国申请信息。(登录网址:http://gs.njfu.edu.cn/pyxx/login.aspx)

3.研究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南京林业大学“一流学科、优势学科”等经费资助研究生出国学习/进修申请表》(附件3,一式二份)、《南京林业大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附件4,一式五份),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时,导师和学院分管领导须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审核。

4.研究生携《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出境审批表》、《南京林业大学“一流学科、优势学科”等经费资助研究生出国学习/进修申请表》和、《南京林业大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老图书馆322室,85427622),进行材料审核。

5.填写我校财务处印制的《经费借款单》,通过学院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处完成借款(借款额度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经费情况予以确定)。

注:

(1)林业工程一流学科相关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资助研究生出国发表论文须标注“一流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资助英文标志“一流学科”:A Project Funded by the National First-class Disciplines.英文标志简称:PNFD;“江苏高校优势学科”:A Project Funded by the Priority Academic Program Development of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Insitutions,英文标志简称:PAPD。

(2)六个学院以外的其他学院优势学科经费资助出国的,研究生出国发表论文须标注“江苏高校优势学科”资助英文标志:A Project Funded by the Priority Academic Program Development of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Insitutions,英文标志简称:PAPD。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经费资助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2.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出境审批表》

3.南京林业大学“一流学科、优势学科”等经费资助研究生出国学习/进修申请表》

4.南京林业大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5.《出国(境)留学生活费用补贴单》